國教署國民中小學自造教育及科技輔導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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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賽時程

決賽評審暨頒獎典禮日期:115年4月18日(星期六)。

    3.辦理地點:桃園市立建國國民中學(桃園市桃園區介新街20號)。


時間

項目

參加對象

活動場地

0820~0850

報到

帶隊教師和參賽學生

桃園市立建國國民中學活動中心

0850~0900

開幕式

致歡迎詞

0900~0930

試務說明

參賽學生

0930~1400

創意設計與製作

1200~1300

午餐

1410~1600

評審

參賽學生現場操作示範

1600~1640

評審會議暨各校觀摩交流分享

長官及來賓

評審團隊

各校教師及參賽學生

1640

頒獎

 

 本年度以「智慧城市」中的資源回收與物流配送為設計情境,模擬未來都市在推動循環經濟與永續發展時,面臨回收物分類、運輸與自動化處理的實際挑戰。參賽學生需在有限時間內,設計並製作出能執行分類搬運、克服路線障礙與高低落差的回收物流裝置,完成多點配送與臨機應變任務。

今年度的生活科技組競賽旨在培養學生應用「創意思考」、「機構與結構」、「電與控制」等生活科技課程知能,提升問題分析、工程設計、策略規劃及團隊合作能力,並鼓勵以科技解決資源回收物流問題,實現智慧城市的永續願景。進一步說明如下:

競賽任務說明:

任務一:運輸裝置行動能力測試

1.每隊限製作一台運輸裝置(未啟動狀態尺寸不得超過 30×30 公分,高度不限)。
2.裝置需能穩定行進、轉彎、倒退與上下坡,完成競賽場地所設置的路線挑戰。
3.須具備拿取、承載、運送與放置回收資源球之能力。
4.最多可設計兩組遙控器,以操控裝置通過自製斜坡橋並完成物資配送任務。

5.遙控器的連線設定與操作問題需由參賽隊伍自行解決,主辦單位不提供個別技術支援。
6.與場地接觸部分不得使用砂紙或其他可能破壞場地之材料。

任務二:跨越挑戰
1.參賽隊伍需依據場地上高低平臺之間的落差與距離,設計並搭建一座斜坡橋,供運輸裝置通行。
2.
橋梁結構僅可依靠桌面橋墩頂面(寬6公分)與側面(高約3公分),不得接觸桌面其他區域。

任務三:多點配送與應變挑戰
1.隊伍需操作運輸裝置,將回收資源球依顏色分類,並準確運送至對應資源回收區。
2.運輸裝置車輪不得越過資源置放區的矮牆或進入其內部。

決賽當日之試題與公告版試題內容約30%的調整幅度,以評量學生的臨場應變與規劃能力。詳細試題內容請參閱 「 附件一 114 學年度全國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-生活科技組試題(公告版) 」

一、初賽:

  由各直轄市、縣市政府自行辦理,相關競賽時程及內容,依各縣市初賽主辦單位公告為依據,並由各直轄市、縣市政府推薦隊伍進入決賽,各縣市辦理初賽時可以參考「附件一、114學年度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:生活科技組試題(公告版)」,自行決定題目內容及計分方式。

二、決賽

1.評審標的:以現場設計、製作與實測成績為主軸。
2.評審方式:
(1)
現場設計製作時間以4.5小時為限,作品評審時間約2小時;參賽學生如對當天試題有疑義時,在限定競賽時間內得原地舉手發問,惟競賽時間不予以延長。
(2)參賽隊伍於決賽(115年4月18日)當日上午8時20分至8時50分報到,決賽地點及當日流程將由承辦單位另行通知,並公告於競賽網站(https://tech.k12ea.gov.tw/contest/)。
3.決賽計分項目及標準:
決賽計分項目包括:(1)運輸裝置行進能力( 28%):依上下坡道、轉彎、倒退及直線行駛等四項挑戰表現,各佔 7%,總計 28%、(2)斜坡橋製作與跨越 24%):綜合評量橋梁結構設計與實際通行表現,是否能依據場地落差與距離,設計出穩固且可供運輸裝置順利通行的斜坡橋、(3)資源分類回收(48%):評估參賽者資源分類與正確運送至指定回收區的能力,並觀察其策略規劃與創意思考過程以及(4)違規項目與扣分:若操作不當、使用不符材料或破壞場地,將依規定扣分,違規可累計。有關決賽計分的項目及標準,請參見「附件一、114學年度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:生活科技組試題(公告版)」之評分表。
4.入選決賽之隊伍,須於決賽當天繳交著作權授權同意書(如附件三)、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(如附件四)及肖像權授權同意書(如附件五)。


  面對日新月異的現代科技,身為資訊社會的公民,為因應科技發展帶來的新世代生活方式,擁有掌握、分析、運用科技的能力,已成為現代國民應具備的一種基本素養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科技領域課程,旨在培養學生的科技素養,透過運用科技工具、材料與資源,進而培養學生動手實作,以及設計與創造科技工作及資訊系統的知能,同時涵育創造思考、批判思考、問題解決與運算思維等高層次思考能力,期待透過科技領域課程的規劃,將相關知識確實傳遞並落實於教學之中。

        為此,本署特委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「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」,讓學生發揮創意,將各種想法不再停留於想像階段,而是透過實際動手製作,從中學習與解決問題,甚至能從自己DIY(Do It Yourself)到DIWO(Do It With Others)與他人團隊合作,學習共同製作與分享成果。

  本競賽「生活科技組」鼓勵學生於科技領域學習到的相關知識與技能發揮於競賽過程中,並由學生發揮團隊的想像力製作出具實用與可操作性的作品,以有效協助解決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問題。


1.競賽現場每隊將分配一張尺寸為90公分×120公分的實作工作桌,桌面舖設保護用木板以利操作。試場座位由承辦單位統一編排,參賽隊伍不得自行調換或異動。
2.參賽隊伍之編號將由承辦單位於報名截止後,透過電腦亂數方式統一決定,並公告於競賽官方網站(https://tech.k12ea.gov.tw/contest/),以確保編號程序的公平性與透明性。競賽當日由裁判長現場抽籤決定上場比賽順序。
3.參賽學生一律穿著學校制服或體育服裝
4.參賽學生務必於115年4月18日(星期六)上午8時50分前攜學生證(或可茲證明之學校文件)及規定之器材至競賽會場(桃園市立建國國民中學活動中心)完成報到手續,逾時報到者,以棄權論。
5.參賽學生因故無法參加決賽時,參賽學校得填具「生活科技組隊員更換證明書」(如附件二),於115年4月10日(星期五)下午5時前掃描傳送至信箱 chchueh@gapps.ntnu.edu.tw 並致電確認,逾時不候 。
6.競賽識別證請配帶於左手臂備查
7.參賽學生請參考「附件一、114學年度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:生活科技組試題(公告版)」之「各組建議自備工具與材料一覽表」,備齊所需之器材及個人安全防護裝備(如護目鏡、工作服),主辦單位不提供任何器材設備之借用。
8.參賽學生如有下列行為之一者,得由評審委員視實際情況予以扣分,情節重大者取消參賽資格。

  • 參與他組討論、溝通與製作。
  • 任意取用他人用具或協助他人設計與製作。
  • 在場內大聲喧嘩不聽勸止,或其他妨害試務進行之事項。
  • 冒名頂替。
  • 故意破壞試場器材、設備,應照價賠償。
  • 不服從評審委員之規定與指導。
  • 競賽場內使用手機不聽勸阻者。
  • 參賽學生除必備文具、工具和器材外不得攜帶其他用具入場。

9.競賽及評審過程中請勿錄影。

10.決賽結束後開放拍攝參賽作品,讓參與競賽的師生能夠互相學習及確保競賽的公平性和創意性。惟拍攝之作品展示應標註設計者的姓名和學校,並且禁止未經允許的商業使用用途。至於縣市賽的作品還需參加全國賽,建議不公開以保護參賽者的創意和競賽的公平性,或由各縣市自行決定是否公開,以展示本地教育的成果。

11.評審作業結束後,所有競賽作品不得任意拆解或破壞,並應保留於現場供各隊觀摩交流。參賽隊伍須確認成績無誤後,待頒獎典禮結束,方可將作品帶離現場。

12.為因應各類突發狀況,競賽場地備有以下基本消防與應急設備:通用型滅火器(如 ABC 乾粉滅火器或適用之液體型)、鋰電池專用滅火器,以及裝有清水的水桶與金屬夾具,以利迅速處置火警或過熱等意外情況,確保現場人員與環境安全。

13.為保障參賽學生與工作人員的健康與安全,競賽現場應設置「急救站」,並安排具專業資格之醫護人員進駐,備妥基本急救器材(如止血用品、冰敷袋、消毒用品與簡易固定器材等)。如發生割傷、燙傷、跌倒等緊急狀況,可即時提供必要之簡易處理與協助,確保競賽過程安全無虞。
14.以上如有未盡事宜,依主辦單位 及承辦單位 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,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;凡參與本競賽者,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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